振篩機的制造要求:
1、材質要求:
a、振篩機所有與物料相接觸的零件和部件均應采用耐腐蝕且不與物料產生化學反應或吸附的材料,并有材質證明文件。
b、各級篩子間所采用的密封件應采用無毒、無味且不脫落的硅橡膠制作。
2、結構要求:
a、振篩機的篩子振幅應為可調式。
b、振篩機應設置整體吊裝的起吊裝置。
C、振動時組件緊固件應不能松動。
d、振篩機中每組減震器應等高。橡膠減震器的自由高度極限偏差應不大于0.5mm;彈簧減震器的自由高度偏差應不大于1mm。
e、不銹鋼篩框的表面粗糙度Ra值不大于0.8μm。
3、性能要求:
a、振篩機工作時應平穩,無水平移動和縱向竄動。
b、在額定工作電壓時,振動頻率的誤差應不大于80db(A)。
C、振篩機主軸承溫升:空載運轉時應不大于30℃;負載運轉時應不大于35℃。
d、振篩機主軸最高溫度:空載運轉時應不大于65℃;負載運轉時應不大于70℃。
e、單層篩篩分后的篩下物的過篩率應不大于98%。
4、電氣安全性能要求:
a、電氣系統保護接地電路的連續性應符合GB5226.1-2002中19.2的規定。
b、電氣系統的配線符合GB5226.1-2002中第14章的規定。
C、電氣系統的標記、警告符合GB5226.1-2002中第17章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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