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空干燥箱
2.3.1生產能力:1.0 m³內容積3臺;3.0 m³內容積1臺。
2.3.2同2.2.3和2.2.5~2.2.15要求。
2.3.4配不銹鋼烘車1輛,304不銹鋼烘盤適量。
2.3.5其他見“技術規格響應/偏離表”。
2.3.6其他未明示要求應滿足藥品生產的“GMP”要求和2010年版藥典規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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